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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之窗】党的二十大学习要点(四十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这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我国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

  经过长期发展特别是新时代10年的努力,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伙伴不断增加,内容日益充实,初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据商务部统计,我国已同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覆盖亚洲、大洋洲、拉丁美洲、欧洲、非洲。2022年1月1日,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从我国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内容看,货物贸易领域,我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的货物关税水平大幅降低;服务贸易领域,我国在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基础上,协定项下服务业开放部门更多,原有承诺部门的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国在自由贸易区规则议题上也进行了有益尝试,逐步将谈判领域拓展到竞争政策、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推进规则谈判和规制合作。我国不断提升自由贸易区建设水平,兼顾灵活性与务实性,创新合作模式,得到合作伙伴的支持;我国提出开放包容、平衡互惠等合作理念,得到合作伙伴的认同。

  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我国实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举措。对外开放是中国发展的关键一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好发挥对外开放作用,以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政府采购等市场准入领域开放水平越来越高,规则领域进一步延伸至包括环境在内的多方面“边境后”措施。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围、提质、增效”,有利于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我国推动更深层次体制改革的重要动力。改革开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使中国大踏步赶上了时代。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国仍存在一些体制性障碍,重点领域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卡点瓶颈。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深度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利于更好发挥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改革、发展、创新的强大牵引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

  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推动国际经贸治理体系改革完善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区域自由贸易安排蓬勃发展,成为驱动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引擎。世界主要经济体加快推动国际经贸规则重构,高水平自由贸易区成为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重要平台。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有利于我国顺应和引领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贸治理体系。

  我国将从“扩围、提质、增效”三方面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机制性保障,更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