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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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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困生帮扶政策


摘录文献:

1.《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民生实事的安排意见》(吉政发〔2015〕5号)

2.《关于印发提高高校“双困学生”就业能力新一轮培训计划通知》(吉教联字〔2015〕35号)

一、双困生概念

“双困”毕业生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由于生理缺陷、延长学制、职业能力欠缺等客观原因造成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等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为导向,切实关注高校“双困生”学习群体,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双困生”就业能力拓展培训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思想,从根本上帮扶“双困生”实现充分就业。

二、双困生培训对象:

全日制在校大三、大四学生(本科四年制),专科三年制为大二大三,且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条件之一者。

“双困”毕业生需满足以下第1项和第2项中的各一款和第3项要求: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主要是指家庭经济收入很低,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凡有下列情况者应列为重点对象: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2)零就业家庭的学生;

(3)父母均为下岗失业人员的学生;

(4)孤儿或未就业单亲贫困家庭的学生;

(5)父母因患有重病、身体残疾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农村家庭(学生凭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特别贫困证明)。

2.就业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群体。有以下情况者应列为重点对象:

(1)因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的学生;

(2)因就业心理准备不足、心理负担过重造成就业困难的学生;

(3)少数民族就业困难的学生;

(4)因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等)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就业困难的学生。

3.学习成绩良好(不得累计有3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和未受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模块式教学包括:户外能力拓展训练、职业探索、能力提升、简历制作和面试技巧等内容。

四、报名流程

1.按照名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双困学生”。按时上报培训学员汇总名单填好后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此表作为拓展保险单和打印证书的原始名单,要求信息准确无误。姓名、性别、入学年份、毕业年份、身份证号均以文本格式填写。2、根据省就业中心要求,就业办将与我校心理咨询中心联合对每位参训学员进行心理筛查,筛查结果正常者才符合上报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