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九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4日至5月6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
报名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北会议中心(福临大街与长通路交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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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九台籍户口(2021年4月22日已落户)。
(四)学历及岗位要求:
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为4月22日),性别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岗位、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4日至5月6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
2.报名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北会议中心(福临大街与长通路交会处)。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户口复印首页及本人页)、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打印手写均可,详见附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本人近期红底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其中2张粘贴于报名登记表,1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报名初审和聘用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开考,笔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闱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3.成绩运用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党员、预备党员优先;条件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年龄小者优先;如各项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共同进行考察。重点了解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信用状况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在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聘用条件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进入公示环节后,无论何种原因形成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五)聘用
聘用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专用),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三、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不纳入正式编制。被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实行同工同酬,即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核定标准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四、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积极配合“吉祥码”“通信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工作。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填报信息虚假或隐瞒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通畅,报名后加入指定微信工作群,接收相关通知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由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九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35685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324224(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九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长春市九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
教育系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本次招聘计划为11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8日8:30—16:30
报名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高级中学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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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精神,经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伊通满族自治县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11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一览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均为国家标准学科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名称。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县城内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初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2021年毕业的统招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2021年毕业的统招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7日至2003年5月7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5月7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的考生,本科学历必须是统招普通高校毕业;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3.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报考,2021年毕业的定向省属公费师范生不得报考;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8日8:30—16:30
报名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高级中学体育馆
报名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434-4222308
其他时间13694402900 于老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现场报名)
报名时应聘人本人须到现场,并提供下列材料:
1.应聘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当场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时间:2021年5月15日、16日,具体面试事宜详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实验中学校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如果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40及以上的,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资格人选(笔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笔试加试的岗位,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笔试加试成绩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1)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即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方具备拟聘用资格。讲课形式为空讲,时间为10分钟,20分钟时间准备讲课内容。考生讲课完毕后由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2)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双方签约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放弃签约资格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招聘计划出现空余岗位,由招聘单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进行调剂。如同学段同学科调剂后仍有空余岗位,可从高学段同一学科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向低学段同一学科调剂。
(五)体检与考察
(1)签约的考生需参加由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者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
(3)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已签约且体检考察合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编制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一切待遇,被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
五、防疫相关要求
1.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面试。
2.考生应在报名及面试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面试当天,上交《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并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现场报名、考点面试。“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报名、面试当天提供2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面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请考生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后所有信息均在官网发布,不再电话通知。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2.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已签约且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
4.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如果考生在报到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凡是考生单方面提出解除就业协议书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不出具解约手续。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电话(0434-4222308)进行咨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
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15人).xls
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扶余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
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和农村道路交通
安全劝导站站长的公告
按照公安系统工作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岗位199个,共199人(男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岗位383个,共383人。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4月27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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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松原市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系统农村警务辅助人员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按照公安系统工作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岗位199个,共199人(男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岗位383个,共38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要求:
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具有扶余籍常住户口且在所填报志愿村长期居住,年龄在5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0年4月23日--2003年4月23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工类院校),男性。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具有扶余籍常住户口且在所填报志愿村长期居住,年龄在5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65年4月23日—2003年4月23日出生,其中女性要求在1966年4月23日--2003年4月23日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工类院校)。
(二)岗位条件及聘用原则
1.热爱公安事业,具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
2.招聘人员在各村所在地工作,由辖区派出所、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管理,承担基层基础工作、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交通协管、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等公安工作。
3.报考人员可采取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录用时采取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原则,若服从调剂的,按照岗位空缺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聘用。拒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4.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必须居住在工作所在村,不得从事兼职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警务辅助工作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4月27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扶余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村民委员会开具的在村居住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证件照片3张。
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退出现役登记表》;
代课教师由扶余市教育局提供名单。
委培生需提供报到证。
农民实践生由扶余市信访局提供名单。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人收取60元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三)开考比例
此次公开招聘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时一并发放。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全部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即笔试成绩为考生最后成绩,不设及格线。考试成绩最终按报考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采取以下优先顺序:退伍军人、代课教师、委培生、农民实践生。招聘岗位录取人员不足时,从服从调剂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招聘考试工作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线,试卷采取客观化形式命题,答题卡形式做答。
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体检标准附后。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治审查
体检结束后,由扶余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八、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的驻村警务辅助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统一管理,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由扶余市公安局制定,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被聘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由各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与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由扶余市公安局制定,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以上所签订劳动合同,报人社部门备案,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每期续签1年;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驻村警务辅助人员退休年龄为60周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
十、相关待遇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和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不纳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聘用的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扶余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现阶段按每月1480元(含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标准执行,并按月发放,随政策动态调整;聘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工资待遇按每月850元执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十一、政策咨询及联系电话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38-5869114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扶余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
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和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4日
扶余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报名登记表
扶余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扶余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岗位表
扶余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