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文献:《吉林省2017年四平市引进人才公告》
1.编制待遇。给予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生活补贴。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2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3.住房补贴。免费提供高层次人才公寓,以本人身份在四平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4.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
5.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纳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县(处)级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