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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前线】就业政策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摘录文献:2018年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政策待遇

“西部计划”又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它是团中央等部门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基层青年中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期限及待遇标准:服务期为1-3年, 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待遇。

每年“西部计划”招聘政策由各省、市、自治区下发文件规定,全省统一报考招聘。具体招聘范围,招聘程序和具体优惠政策见各省当年的招明公告。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吉林省于2017年10月开展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项目”。这是解决基层人才不足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首个基层项目。此项目将从2018年开始组织实施。

相关人事政策

1.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相应职称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2.对到省内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