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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 2022 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

 

 各教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省爆发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

视疫情防控工作,也时刻牵挂着每一位同学的身心健康。为深入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吉林省教

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

作的通知》,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等基本需求得

以保障,全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渡过难关,学校启动疫情防控期

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临时生活困

难的学生;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重大疾病或重大突

发事件,导致生活临时困难的学生;

(三)孤残学生家庭收入受中高风险地区影响,导致经济来源受

严重影响的学生;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其他情况引发临时生活困难或亟需帮

助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长春光华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基于学生实际情

况,一事一议,确定资助标准。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并向所在教学院递交《长春光华学院

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 1)《长春光华学院 2022 年春季学期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 2)和申请书等相关

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

教学院对学生递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将

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三)学校复核并发放

学生工作处根据各教学院递交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并给出

资助标准。复核通过后,经学校财务处尽快将补助金发放至学生银行

卡中。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长春光华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和申请书等相关证

明材料,纸质版一份,申请人、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

院公章。

(二)《长春光华学院 2022 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

困难补助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

院公章,Excel 电子版一份。

(三)学生申请:2022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12 日

(四)学院审核:2022 年 4 月 13 日至 4 月 14 日(五)材料报送:2022 年 4 月 15 日

(六)地点:行政楼 303 学生资助科

(七)联系人:张浩

内线电话:81604

五、工作要求

(一)学生申请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申请理由中要写明是

否因本次疫情而造成的生活困难,杜绝弄虚作假。

(二)教学院审核时,要严格把关,详细了解,准确掌握学生家

庭具体状况,要核实填报内容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

(三)各教学院要关心关爱尚处在中高风险地区家庭的学生,密

切关注他们的家庭经济受疫情影响状况,跟踪做好关心和慰问工作。

(四)各教学院要全面了解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

活情况,做到信息准确、底数清楚,要确保因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等各方面不受影响。

附件:1.长春光华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长春光华学院 2022 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

困难补助汇总表